2002 |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完善水量分配制度,并明确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
2005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五部委起草 | 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 | 明确工程产权,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落实管理责任;对集体管理工程,成立用水者协会等合作组织,由协会自主管理,民主决策;建立水价、水量、水费的公示制度等。 |
2006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延伸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继续推行生态与环境保护等。 |
2006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 建立国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 |
2006 | 国务院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
2007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建设部 | 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 | 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明确了规划节水量和区域重点;在农业节水领域,主要从“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内容。 |
2007 | 水利部 |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 | 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与环境用水的基础上,将一定量的水资源作为分配对象,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行政区域生活和生产的水量份额的过程。 |
2008 | 水利部 | 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指导意见 | 提出了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业务应用和完善公用资源等方面。 |
2012 | 国务院 |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 确定“三条红线”“四项制度”。 |
2016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党政一把手管河湖;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社会参与、共同保护等。 |
2004 | 甘肃省人民政府 |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明确规定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并在分则各条款中赋予流域管理机构对水资源进行规划、调度等一系列职权。 |
2007 | 甘肃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水量调度实行年度总量控制等。 |
2014 |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 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 取水许可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
2014 |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9号 | 甘肃省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 流域内地下水取水应当安装智能化计量设施,并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取用地下水,应当申请地下水取水许可等。 |
2016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