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科学内涵与价值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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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ogical framework, scientific essence, and value implications of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s important discourse on comprehensive desertifica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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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
收稿日期: 2026-04-22 修回日期: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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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d: 2026-04-22 Revised: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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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延军(1971—),男,内蒙古赤峰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理学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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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延军, 王嘉怡.
Cheng Yanjun, Wang Jiayi.
0 引言
荒漠化是当前全球最为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根据《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相关数据,全球高达40%的土地已遭受退化,其生物与经济生产力显著下降,对气候系统、生物多样性以及民众生计造成了深远的影响[1]。中国沙化土地面积25.32亿亩(1亩=666.7 m2),占国土面积的17.58%,是世界上土地沙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荒漠化不仅严重制约着我国西北、华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成深远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荒漠化综合防治工作,形成了系统全面的荒漠化综合防治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深入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塞罕坝林场等重要生态治理区域进行实地考察,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六章专章规定“生态退化的预防和治理”,将分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荒漠化治理的制度进行整合,标志着我国荒漠化治理进入新阶段。这一立法实践不仅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对立法工作的深刻指引,而且开启了荒漠化综合防治法治体系化建设的新篇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学理性阐释,对推进我国荒漠化综合防治,走出一条符合自然规律和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为研究对象,通过系统梳理其生成逻辑、科学内涵与价值意蕴,揭示这一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与实践导向,以期为推进荒漠化治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供借鉴。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既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与创新,也是对中华传统生态智慧的现代转化。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主张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关系是荒漠化治理的哲学基础。中国传统哲学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同现代生态系统治理理念高度契合。在我国荒漠化综合防治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逐渐升华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这一理念既是对生态保护与治理系统化时代要求的现实回应,也是对我国“三北”工程和“库布其模式”等治沙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
1.1 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与创新
十九世纪初,工业化与城市化浪潮席卷全球,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在批判性吸收古希腊有机论自然观、近代机械论自然观和德国古典哲学自然观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审慎地论证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科学地提出了人化自然论和社会历史自然论的自然观。
首先,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中论及的自然意指人化的自然,即在人类社会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3]。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之间是互动的代谢关系。人类依靠自然维持自身繁衍与生存,以此表达自身作为受动存在物的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4]。人类作为主观能动的主体,通过生产活动改造利用自然。然而,虽然人类可以改造自然来获得更好的生存,但人类的生产生活也必须顺应于自然。马克思主义人化自然论完成自在自然到人化自然的理论阐释,破除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单向度认识。马克思人化自然论一方面以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价值追求,旨在消除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深刻地批判了一些国家强制开发自然资源的错误做法,指出合理利用、开发替代资源的紧迫性和重要性[5]。
其次,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论及的自然是历史的自然。所谓历史的自然是指在人类实践过程中被打上了人类社会的烙印,转变成为人类社会系统和人类历史一部分的自然过程[6]。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是自为的力量,工业使人类从对自然的崇拜转向对自然的利用[7]。事实上,近代工业革命背景下,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是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表现,资本主义社会在改造与利用自然的过程中违背了自然规律,片面强调经济利益至上的发展模式已导致生态失衡的破坏,而生态失衡必将影响经济发展,伤及人类自身。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应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其所进行的一切生存和发展活动都需以不损害自然环境为前提,通过合理适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以满足人类自身发展需求。马克思的历史自然论将自然史与人类史有机结合,从自然的历史升华到历史的自然,实现了自然与历史的统一。
综上,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提出了人与自然之间矛盾解决的价值目标。其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解决,必须超越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建立能够协调社会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新型社会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构建出荒漠化综合防治的中国模式,为世界提供了超越资本主义逻辑的行动方案。
1.2 历史逻辑: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智慧的现代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生成有着深厚的历史逻辑根基。中华文明绵延五千余年,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进程中积淀了极为丰富的生态思想遗产。这些传统生态智慧不仅为当代荒漠化综合防治提供了文化根基与思想资源,更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荒漠化综合防治理论体系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底蕴。中华传统生态智慧根植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与西方主客二元论思维不同,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核心特征在于“合”。传统中国人从阴阳、五行出发,把人和自然以及社会看作一个有机循环的整体,强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而不是实体和元素[8]。衍生于中华文化根脉的传统思维方式具有极强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表现为即使人们的生存方式发生了变化,它依然能够在新的社会实践中继续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传统生态智慧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其理念和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思想来源。
一是对“天人合一”整体生态观的继承。“天人合一”强调了人的自然存在、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生态智慧与生态思维,传承了“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核心特征充分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意蕴[9]。这一论述吸收了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精华,提出人类的生产行为需要遵循自然规律。我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立法也体现了“天人合一”的传统生态文化,强调“预防”“控制”和“救济”三方面协同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10]。总之,秉承和发展“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观是我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的内在逻辑。
二是对“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生态保护观的弘扬。“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生态保护观源自孔孟,最早可以追溯到汉初,贾谊在《礼》中对自然取用原则表达为“取之有时,用之有节”[11]。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就已经发现了生产生活要对应“时节”规律,开发自然要以“节制”为原则。这一贯穿于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始终的中国古代生态智慧表明,利用自然资源要以节制为原则,根据季节气候与生物生长情况进行开发利用,强调尊重自然、认识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2019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上指出“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生态文明的真谛[12]。因此,在荒漠化综合防治中,要遵循取用有度的中国传统生态保护观,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三是对“中庸仁爱,命运与共”生态伦理观的发展。孔子从“爱人”到惜物,将“仁”扩展至天地万物。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仁学思想,鲜明提出了“仁民爱物”的观点[13]。其中“仁”即天爱万物、滋养万物、包容万物,中国人秉承仁爱与兼爱思想,形成了“天下一家、美美与共”的博大情怀。今天,中国立足于世界和平与发展大趋势和全球环境安全大视野下,强调荒漠化综合防治全球合作机制建设,为推进全球生态环境合作治理和维护各国环境权益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样本,从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致贺信时指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家园,荒漠化综合防治是关系人类永续发展的伟大事业。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努力,加强防沙治沙国际合作,推动全球环境治理。”[14]习近平主席在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的贺信中说:“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各国的共同责任。”[15]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倡导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荒漠化综合防治,积极推动全球荒漠化地区的生态恢复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中庸仁爱,命运与共”的传统文化思想体现了对生态价值理性的重视,对于推进荒漠化综合防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3 现实逻辑: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应答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生成有其深刻的现实逻辑。任何一种思想理论的诞生不仅是对历史的传承与延续,更是针对现实社会实际问题的适时回应。
第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下,人民群众的需求结构经历了深刻变革,从过往单纯的盼温饱、求生存,逐步转变为盼环保、求生态。这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荒漠化地区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日益迫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这一矛盾转化的历史规律,将荒漠化综合防治与民生改善有机统一,提出治沙与治穷并举的荒漠化综合防治新理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立场。
第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始终坚守生态安全底线,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西方老路。中国式现代化对荒漠化综合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将生态保护摆在优先位置,将荒漠化综合防治纳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格局,以荒漠化综合防治为抓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第三,全球生态治理格局的变革要求。在全球化深度发展的背景下,生态环境问题的跨国界、跨区域特征日益凸显。荒漠化作为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影响中国的生态安全,而且影响全球的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敏锐把握全球生态治理的新趋势,将中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的成功实践纳入全球生态治理的宏观视野,通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南南合作等平台,将中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的成功经验向全球推广,积极参与国际荒漠化综合防治的制度建构,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全球生态担当。
进一步来看,新时代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推进动力,来源于荒漠化地区现实生存压力与发展需求的双重驱动。长期以来,我国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面临风沙侵袭、耕地退化、水资源短缺、草场沙化等现实困境,部分沙漠地区出现“沙进人退”的危机。荒漠化不仅制约农业生产和牧业发展,还直接影响群众居住安全、交通运输和区域经济发展。同时,长期的治理实践表明,单纯依靠行政推动难以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必须将生态治理与群众增收结合起来。库布其、毛乌素等地区通过发展沙产业、生态旅游、光伏治沙及特色种植业,逐步形成治沙—产业—富民协同发展路径,推动群众由“要我治沙”转向“我要治沙”。新时代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逻辑,在于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是党中央在深刻研究我国荒漠化问题,尤其是“三北”地区荒漠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基础上作出的。这一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体现为科学防治、人本防治和协同防治相统一。
2.1 科学防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科学回答了如何进行荒漠化综合防治这一问题。
从理论上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根植于生命共同体理论和系统生态观。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系统的内在联系性与其作为整体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关联性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从实践上看,将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从系统和整体工程角度探索荒漠化的治理之路,统筹兼顾,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开展荒漠化综合防治,可以有效地维护生态系统动态平衡。
从方法上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坚持整体的治理方式与方法。经验表明,系统生态观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的伟大成果,中国在荒漠化综合防治道路上,坚持政府治理为主导,各行业、多主体协同治理策略,形成以政府政策性支持、企业产业化投资、民众市场化参与、科学技术持续创新的新型荒漠化综合防治模式。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全民参与的模式,通过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林草生态工程的实施和沙区特色林果业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沙区特色经济植物种植面积达873 km2,年产值34.5亿元,既有效遏制荒漠化蔓延,减少草原退化,防止了生态恶化,也推动了荒漠化地区经济发展。总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是生态文明的科学实践,其核心在于以系统思维破解复杂生态问题,以技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中国通过科学防治路径,不仅重塑了生态安全格局,更为全球提供了可复制的治理范式。
2.2 人本防治:治沙与治穷并举的惠民治理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已经普遍觉醒,人民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也日益增加。
荒漠化综合防治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问题。从中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目标的三层逻辑看,减少荒漠化土地面积,恢复土地的活力是基本目标;减少土地荒漠化带来的沙尘暴等生态环境负面影响是进阶目标;改善荒漠化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条件,提高荒漠化地区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是荒漠化综合防治的终极目标。治沙和治穷是一对孪生兄弟。如果不从根本上遏制土地沙化,沙区的贫穷现状就无法改变,我国坚持不懈防沙治沙,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16]。
荒漠化综合防治并非单一主体的治理行为,而是基层政府、企业、农牧民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治理共同体建设过程。在长期治理实践中,各类主体通过生态补偿、产业联结、就业带动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动荒漠化治理从单纯行政动员逐渐转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增强了群众参与防沙治沙的主动性,也为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统一提供了现实路径。
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始终贯穿人类命运共同体命题。习近平主席在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论坛中提出“携手共建清洁、美丽、可持续的世界”[17]。建设清洁、美丽、可持续世界的内涵实质是通过世界各国的生产方式改革,将工业文明升华为生态文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互相支撑,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荒漠化综合防治是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必经之路,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要求制度与实践一并推进,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深入人类生产生活,实现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中国在荒漠化综合防治上做出巨大努力,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土地退化零增长,这是秉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追求的荒漠化综合防治策略在世界范围内取得的重大成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正以《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为指引,计划到203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86亿亩。这场“绿色长征”不仅关乎生态安全,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当黄沙退去、绿洲延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在变为触手可及的现实。
2.3 协同防治:互补与平衡为根本遵循的系统性治理
生态互补与平衡理念强调在满足人类发展需求的同时,必须维系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可持续性。生态平衡本质上是动态的系统平衡,包含结构、功能及物质能量输入输出的协调统一。当生态系统处于稳定状态时,各要素通过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形成有机整体,既能抵御外部干扰,又能通过自我调节实现修复。例如,成熟的热带雨林生态系统通过垂直分层与物种共生,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展现出强大的系统稳定性。这种动态平衡并非静止不变,而是在生物进化与群落演替中不断打破旧平衡、建立新平衡的过程。
首先,坚持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却面临着如何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难题。以黄河流域荒漠化综合防治为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荒漠化一直是制约黄河流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18]经过多年治沙行动的努力,荒漠化问题整体向好,实现荒漠化综合防治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措并举,不仅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的提升,更保障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其次,实现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同频共振。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考虑复杂的环境要素、完整的生态系统、连续的自然地理单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系统思维,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针对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对策,加强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提高各项工作协同性[19]。最后,实现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协同互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荒漠化综合防治第一要义。我国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累计防沙治沙2.78亿亩,改良草地6亿亩,首次实现了世界范围内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减少”。同时,我们需要承认我国目前生态系统仍然比较脆弱,需要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持之以恒地完成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两大工程。
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价值意蕴
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贺信中指出,土地荒漠化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重大生态问题。公约生效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球荒漠化综合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世界上仍有许多地方的人民饱受荒漠化之苦[20]。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蕴含着深刻的法治理论,为荒漠化综合防治提供了方法支撑,更为全球荒漠化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3.1 理论价值:荒漠化综合防治的法治内涵
实现荒漠化综合防治,制度建设是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从人进沙进到人沙和谐,制度优势、普惠政策和战略选择是重要保障。荒漠化综合防治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首先,在我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立法层面,2002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央层面,2026年3月12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系统规定了生态退化的预防和治理,整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单行法规中涉荒漠化治理的相关规范,成为我国荒漠化治理法典化时代的重要标志。地方上,内蒙古、甘肃、新疆和宁夏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强化了荒漠化综合防治的刚性。这些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成为全面保障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依据。其次,在防沙治沙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开发行为,通过严格执法保障生态安全。再次,通过环境司法专门化防治荒漠化,设立专门化的审判机关、专门化的审判队伍、特殊的诉讼程序以及有针对性的法律适用规则,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公益诉讼案件的多元监督,综合运用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建立生态环境类案件回访制度有效督促责任人履行修复义务,以期提升荒漠化综合防治司法监督质效。同时,注重合作,加强多元治理,建立跨国界、跨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荒漠化综合防治的司法监督效应,有力遏制土地荒漠化。例如,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积极强化“四大检察”职能,通过跨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审判、司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包括同蒙古国检察署的合作,形成了荒漠化综合防治内外合力,构建荒漠化综合防治的一体化新格局,极大促进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机制,以司法助力荒漠化综合防治高质量发展。中国以不断完善的法治建设保障人民对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需要,为荒漠化综合防治提供了中国样板和中国经验。
3.2 实践价值:荒漠化综合防治的方法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集中体现在荒漠化综合防治的方法供给。
第一,有力推进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实现。美丽中国建设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最为鲜明的实践目标,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荒漠化综合防治是建设西部美丽中国的核心任务,对于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21],这一重要定位要求将荒漠化综合防治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加以部署推进,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荒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不仅直接提升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更为全国层面美丽中国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构建了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新型治理模式。防沙治沙工作是干旱半干旱风沙区工农业生产、铁路公路交通建设乃至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国家高度重视[2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为破解人与自然对立困局提供了创新路径。实践表明,秉持生态生计兼顾理念,通过科技创新带动特色产业发展,能够实现荒漠化综合防治与经济发展的稳步推进,构建起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新型治理模式,为欠发达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第三,激活了荒漠化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指引下,荒漠化地区通过发展沙产业、生态旅游、新能源等绿色产业,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治沙新路径。以内蒙古库布其沙漠为例,经过数十年的荒漠化综合防治实践,库布其沙漠由曾经的“生命禁区”已变成“全球生态经济示范区”,形成了“沙漠生态工业区、沙漠生态农业区、沙漠生态旅游区、沙漠生态功能修复区”四区并进的发展格局,沙区居民人均收入大幅提升,实现了“沙漠变绿洲、绿洲变金山”的历史性转变,充分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3.3 中国智慧:全球荒漠化综合防治的中国贡献
2017年7月,总书记在致第六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的贺信中指出,荒漠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荒漠化综合防治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2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具有深远的全球价值,为推动全球荒漠化治理贡献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第一,提供了超越西方中心主义的荒漠化治理新范式。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着全球生态治理议程,在荒漠化综合防治领域,西方学界惯于以西方式现代化为标准评价发展中国家的生态治理实践,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话语霸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对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治理范式构成了根本性超越。它既不照搬西方环境治理模式,也不固守本土经验的一隅,而是在深刻总结中国荒漠化综合防治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汲取全球生态治理的有益成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荒漠化综合防治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的重要论述,不仅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指引,更通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输出,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在“双碳”目标引领下,中国正深化跨境沙源地联合监测,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彰显大国在生态治理中的责任担当。这种将本土经验升华为全球公共产品的实践,为破解生态治理难题提供了新的认知范式。这一方案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引发广泛共鸣,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被联合国等国际机构誉为全球荒漠化综合防治的成功典范。
第二,为全球荒漠化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中国是《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最早缔约国之一,也是全球荒漠化综合防治成就最为突出的国家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经验的国际传播与共享,多次在国际重要会议和论坛上阐述中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的理念与实践,为全球荒漠化治理贡献了凝聚国际共识的中国声音。此外,中国积极通过与蒙古国、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开展荒漠化综合防治合作,积极推广“三北”防护林建设经验,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荒漠化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将中国荒漠化综合防治的成功实践转化为可供全球借鉴的公共产品。
第三,推动全球荒漠化综合防治规则体系建构。习近平总书记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视野,主张各国在荒漠化综合防治领域开展平等协作、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荒漠化综合防治规则体系的建构。第九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以科技引领治沙、推动可持续发展、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主题,发布了《第九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家园,荒漠化综合防治是关系人类永续发展的伟大事业。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努力,加强防沙治沙国际合作,推动全球环境治理”。这一重要论述超越了国家利益的狭隘视野,从全人类共同利益出发,将荒漠化综合防治提升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议题,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荒漠化治理规则体系。
4 结语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家园,荒漠化综合防治是关系人类永续发展的伟大事业。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并将这一重要论述转化为推进荒漠化综合防治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荒漠化综合防治,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新时代荒漠化综合防治不仅来源于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顶层设计,更植根于西北地区人民群众改善生存条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只有深入基层治理实践,真正把握荒漠化地区生态、生计与发展的内在关联,才能不断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荒漠化综合防治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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